皇台酒业三季报业绩预告又现亏损

2014-05-15来源 : 互联网

10月12日,皇台酒业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浙江皇台与粤强酒业签订了产品经销合同书,浙江皇台授权粤强酒业为甘肃省外该公司产品之特约经销商,负责 “皇台系列白酒”及“皇台系列葡萄酒”的销售。粤强酒业承诺在2013年四季度的三个月内,将总计完成3000万元的销售任务。

皇台酒业中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仅为4054.53万元,净利润则为亏损58.75万元;三季报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亏损幅度约2600万元,亏损幅度环比扩大。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初,皇台酒业才刚刚摘去ST的帽子,但仅仅半年之后,皇台酒业却又出现了亏损,本次合同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资料显示,粤强酒业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03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富强,主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2012年-2013年,粤强酒业分别以45.15亿和56.15亿元的品牌价值,列“华樽杯”中国酒类流通商品牌价值第一名。

强势的经销商粤强酒业为何甘愿放低身段,接受皇台酒业“苛刻”的销售条款?

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11日,皇台酒业曾发布公告称,拟以7.81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5500万股,募集资金约4.3亿元。拟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而粤强酒业董事长王富强恰恰参与了皇台酒业的此次定增。在皇台酒业披露的增发预案中,王富强计划耗资约1562万元认购皇台酒业200万股股份。或许,增发关系才是粤强酒业降低身段、慷慨解囊的真正原因。

根据此次的合同细则,合同履行期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2月30日,不足三个月。而记者了解到,皇台酒业此前在广州市场并无根基。在一个陌生的市场,消费者能否在三个月内接受这个新品牌?3个月3000万的销售额,粤强酒业能否顺利完成存在重大考验。

对此,正一堂策略机构董事长杨光认为,这是一次有违产业规律的厂商合作,双方应该在其他方面有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比如股权等。这一说法,刚好印证了王富强参与皇台酒业定增的情况。

杨光表示,这不是纯粹的厂商合作关系,粤强酒业要想在广州市场强推3000万的皇台酒很有难度。因为,皇台酒在品牌力、产品力、产品特点上不是很适应广州市场。“如果只是打个款,对于粤强酒业这样的经销商而言不是难事。但什么时候市场才能把这批3000万的酒消化掉,这才是问题。”

粤强酒业顾问铁犁也认为,粤强年销售过10亿,要想把这3000万的货铺下去是很容易的,但是什么时候能卖给消费者,这需要一个过程。“在广东,一个白酒在地级市的启动周期一般为1-2年,省级市场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杨光还表示,市场希望看到的不是今年粤强酒业打了3000万的款给皇台酒业,而是明年粤强酒业能卖5000万元的皇台酒,后年卖一个亿,重要的是可持续发展。他估计,按照正常的市场操作,粤强酒业将这3000万的皇台酒消化掉需要三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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