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酒桌“感情深”也别“一口闷”

2015-03-18来源 : 互联网

过年期间,正是亲朋好友相聚畅饮的时节。然而在我国的“酒文化”中,“劝酒”也是一个*特的现象。尤其是作为东道主,往往将敬酒、劝酒作为一种礼节。但是,你知道吗?同饮人不当劝酒、灌酒引发人身损害,也会产生法律责任。

劝酒致饮酒人受伤,组织者是否有责任?

市民李先生:我组织了一帮亲朋好友在市区某酒店聚餐。酒过三巡后,气氛越来越热烈,同事张先生平时酒量就不好,由于酒桌上大伙互相劝酒,等到散场后发现他倒地不省人事。我们赶紧打了120,将他送至医院洗胃、输液后方才好转。事后,我想想都后怕,请问万一张先**生了意外,我作为组织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强迫性劝酒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性的,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感情再好也应谨记勿贪杯、莫劝酒。

醉酒后驾车未加劝阻,劝酒人和同饮者该担何责?

市民刘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我的应酬特别多,饭局上难免会喝上几杯。饭局散场后,总是有朋友喜欢开车回家,有时候大家会劝他不要开车回家,但有时候我们觉得问题不大也就不加以劝阻。那么,如果他在喝醉酒后开车发生交通意外,而酒桌上又没有人劝阻他不要酒后驾车,劝酒人和同饮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共同饮酒人负有“劝阻义务”如醉酒人不听劝阻则可免责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先,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针对这类人我们*好做到,喝酒之前了解对方是否开车,如果系开车的就不能默许对方饮酒。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就要阻止对方不开车,找代驾或送其回家直至交给其同住家属。这里真的要提醒一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没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出了事故也要负责?

市民林先生:我有几个朋友,没事就经常聚会喝酒聊天,有时候喝着喝着就会发生饭局上明明8个人的,散场时少了一个人,四处寻找*后发现,他已经自己一个人回家了这种情况。有时候这类情况真担心他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比如“酒后跌伤”或者交通事故等。那么,没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出了事故要负责吗?

酒后要尽照顾和护送义务明知有危险而放任就要担责

这类情况也是较常见的,有些人觉得自己喝多了留在现场怕出洋相,就不打招呼离开。那么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友谊深厚的体现。那么出现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怎样做到合格的监护照顾义务。比如,*好照顾到酒醒,使他**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过来接送,当然要陪同到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急诊。(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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