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散装酒和食用油引激辩

2014-04-12来源 : 互联网

简政放权是趋势,对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是否合适?不实施行政许可,如何**餐饮具的消毒?在昨日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上,实施行政许可及禁售散装酒和散装食用油,成为激辩焦点。

《条例》专章设立“食品生产经营责任”并规定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的一系列制度,同时,还加强食品****力度并创新监管方式,规定食品****部门应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昨日听证会上,禁售散装食用油及散装酒、对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在食品中添加既是食品又是**材的物质三大事项争议明显。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减少行政许可是**部门简政放权的趋势,但《条例》规定对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而且就单*一项实施行政许可,并不太合适。他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市场监管。市人大代表杨勤也认为,应通过发布标准及监管处罚来着手,“应抓紧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信用体系要落到实处,而且现在违规者处罚太轻,没有和刑罚结合起来。”

但也有人大代表指出,目前深圳餐饮具消毒行业十分混乱,不能急于简政放权,对这个行业,**要设立门槛。

是否禁售散装食用油和白酒也是争议焦点。市政协委员王淑杰认为,深圳应该取消散装食品,“散装食用油和白酒很容易出现问题,如果说加大监管力度**安全,**做不到,从运输到销售,人为添加的机会很大。”也有食品企业认为,散装与包装,只是食物不同形态,没必要因散装而取消。

标签: 散装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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