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乡泽国忆当年  童年趣事

2016-05-15来源 : 互联网

我出生于鲁迅小说中所描写的鲁镇似的小镇(据说鲁迅写《社戏》之小说时,就是以此镇为模型的,倘若真如此,本人还属于比较幸运的,多少能与名人名镇沾点边啦),在那儿一呆就是十七八年。直至七七年**高考,考上大学为止。

我的小镇叫孙端,端在此处作集合之意。相当于小镇、庄之意。据说原来此处叫周端,是以周姓人家为主。后来来了一个姓孙的将军,看此处风水不错,就将周姓人家赶出镇外,迁往乡村(至今该镇还有一个叫畈里周的村,大概就是因孙将军将周姓人家赶往畈野所致),并改名为孙端。孙端出过许多名人,*为鼎盛期,当属辛亥革命时期,出过许多同盟会的要员,如孙德卿等。国父中山先生还专门到过小镇,至今人们还引以为豪呢。全市农村**个镇办公园就出在小镇,叫上亭公园。自小在此乐此不疲的玩耍过。那时的情形至今仍挥之不去。**的又新小学,取意于《大学》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当时*好的小学,我亦曾在此受过教育,可惜正值**中后期,教育水准已大打折扣。

小镇是一个天然的水乡泽国。到处都是河,至县城(现市区)只有青石小路或水路,至八十年代初期,还未有公路。小时侯,没*坐船,主要是靠两条腿走路,沿途的乡村风貌,现在想起来,是很有诗情画意的。可惜当时是腹尚欠饱,衣尚不足,无意去领略和体会(现在终于明白,精神文明是建筑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只有二者和谐发展,方可进入良性之社会)。

我的外婆家,倒是一个比较殷实的农户之家。故自小有许多时间在那儿度过。*有记忆的就是酿酒的事了。至今想起来,还恍如昨日。

**时期,乡村的概念已经没有了。改为人民公社大队、小队了。外婆家,子女多,劳力壮,得的工分也多,故分的粮食和*物相对比较多些,特别是粮食。绍兴属于亚热带气候区,以植水稻为主,一般每年可种二季稻,春耕夏收是早稻,立秋植下,初冬收割的是晚稻,做酒要用糯米,但一年只有一季,绍兴农村的人们爱喝酒,尤其是节气时节,无酒是很不体面的事儿。故尽管当时在农业学大寨,计划种田,严格上缴公粮的年代,农民的狡黠特性,使他们在上级**不易发现之处种一些糯稻,以用于做酒之用。做酒一般要到立冬季节,此时农田的活,除了所谓的农田基本建设之外,几乎没什么活可干了。于是每家每户,都数量不等地在酿制自己心爱的小酒了。这个阶段可是农民*开心的,也是我们小孩*好奇愉悦的时期。

做酒有几道必备的工序:**道是筛米。是用*古老的木风车摇,一只手用木勺子将米从风车上部的漏斗中加入,另一只手均匀的摇风车的木轮扇子。二者之间动作一定要协调,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小时候不懂其原理,只觉得太好玩了。总要不时的*着去摇木轮扇。结果不是将好米也吹掉,就是细米也没吹掉。搞得舅舅哭笑不得,只得重新再来。结果是耗时又费粮。在当时的年代,这种浪费简直就是罪过,是很可惜的。舅舅只好用扫帚把地上洒落的米扫在一起,再用淘萝盛到河里去洗干净,再晒干,尽干些淘气的活。因为是外甥,舅舅是有口难言,真是应了绍兴的古语:外甥大于皇帝。

第二道工序是浸米。将米浸在缸中或空的酒坛里,先将米饭放入缸或坛中,然后到河边取水倒入器皿内。小时侯,什么都感到好奇好玩,于是也忙进忙出的帮着到河边取水倒在器皿内。结果到底是因为人小个矮力不够,取水和倒水的过程中,不断的将水洒在外面。结果棉衣棉裤棉鞋全是湿漉漉的。因为没有其他可替换的,只好这样湿着,由于专注了,倒也不觉得难受,只是寒风一吹,着实感到寒冷,但是由于兴趣已集中在做酒处,这种感觉也只是一下就过去了。到了晚上睡觉时,方才感到手、腿的皮都好象是浸水时间过长,有点膨胀的感觉,方才感到有问题。好在外婆和舅妈她们往往在此时取走那些弄湿的衣服,帮助去烘干,第二天才得以再穿。

第三道工序是蒸糯米饭,这可是*诱人的活儿。在我们那个特殊的年代,都知道世界上还有2/3 的人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至于“深”至何处“热”趋何况,连想都没想过。因为是毛主席说的,准没错!只知道如能吃一顿饱饭,那是一件美事,但又是很奢望的。那时,烧饭需要稻草,烧稻草的炉子是农村每家每户都常用的那种火灶(现在农村的燃烧之物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极大多数已采用天然气或煤气了,这种灶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在鲁迅故居,还能见到)。需要人坐在灶边送柴草边烧。为了能吃上(甚至可以说是偷吃点)糯米饭,这个时间,我们几个小孩子都会显得十分勤劳。早早的“自觉”坐在烧火的位置,做好烧火相关的准备工作:如搬好足够的柴草,清理好灶炉内的残灰,准备好通火的长铁钳等等。等大人将米一下锅,我们总“表现”*好,将火点着,烧起饭来。由于“动机”不纯,心里很着急,不时的去张望锅边的饭泡沫水有否出来(农村火锅烧饭,甄别饭是否烧好,一看蒸汽是否直冒向上,二看锅边饭泡沫水有否外涌,三闻有否饭香)。其实要是在平时,凭经验就能知晓的事,此时显得是那么的忍不住气(可这也难怪,糯米饭在那时的农村,简直比现在的美味佳肴还珍贵呢)。大人不时嗔怒说:“小谗鬼,早着呢,好好烧,当心烧焦了。”好不容易等到糯米饭烧好,打开锅盖,一锅子的饭香马上溢满整个厨房,马上把本来就饥肠辘辘的小肚子诱得咕咕叫,好在大人们真还善解人意,往往**锅一出来,首先给我们这些

小馋鬼一人一团糯米饭——那种香啊,那种美味,那种吃之景状,现在想起来还挺心动的。其实人啊,就是这样。拥有的,不会很稀罕,但是不曾拥有或难得拥有,那才是很弥珍的。此时回味这些,真还有点感慨不已呢。

糯米饭,很粘,抓在手里,等到大部分吃完时,手里还粘一些,如果换在今日,我想大部分人,一定是到水笼头处将其洗掉,而在我们那个特殊的年代,谁也舍不得啊。对于手中粘着的,我们是不假思索,**反应是将小手来回搓,搓下些带着不少脏物的(因为刚才还在烧柴火,不脏才怪呢)小小粘米线团,搓下些就放到嘴里,直到吃净为止。现在想起来,那真的叫不讲卫生。可真也怪,就是这种生存环境,还没得吃,居然还绝少生病。真是应了绍兴的一句谚语:“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换现代医学的理论,可能是因为起了防疫作用,有了免疫之功吧。

糯米饭蒸好,接下去是放在竹席上让其自然冷却,然后装入大缸之中(此缸极大,绍兴人叫七石缸,意即装七石米。按现在的计量大约是620斤,即310公斤)。将饭放入缸时,不能掷下去,要在缸底部处轻放。那时,我人个小,要做到如此,需踮着脚屏气吸肚,腰拼命的弯,结果是衣服全往头部移动,瘦小的肚皮紧贴着冰凉的缸沿,小腰还全部显山露水,着实感到丝丝寒意。好在注意力都已全部集中于工作。这种寒冷感,也是稍纵即逝的。

装好适量的饭后,放下酒药,这可是一个技术活。此时我们是没法再掺和了。舅舅很神秘的拿出象汤圆似的酒药丸搓碎,均匀的撒入饭中(多少比例当时既不知道,也不知道去问,真很可惜)。然后,弯下腰来,用双手进行拌和,拌和后,搭成酒窝状,盖上用稻草编成的缸盖,此工序就算完成(其实,按绍兴酒工艺的标准,这只是淋饭酒,还不是现在真正意义上的绍兴加饭酒)。

每当此时,心里总有解不开的迷。一种神秘的感觉总是油然而生。现在才知道,这是一种对科学探秘的欲望或冲动,但在那时是何等的朦胧,甚至是迷茫。

第四道工序是兑水和开耙了。这个工序因为费时,工序少但次数多,而且多半发生在夜间。孩童时,贪玩,缺乏耐心,看一下就跑开,不知道舅舅他们开耙的时间、温度,至于温度高时如何处理,温度低时如何补救,兑多少水等等,都一概不问。现在想起来,真是可惜了。

*充满传奇的当数新酒酿好后可以喝的情景。家酿之酒,不加糖色,清如淘米水,鲜爽甘甜,清香扑鼻,酒度不高,对于我们玩耍一天的小孩,口干舌燥,每到此处,总有如磁铁般的吸力。开始是用碗少舀一些,稍稍喝几口,喝着喝着,感到既解渴又爽口,总不时的要多喝一些。为了防止被大人知晓,总是自作聪明,小心翼翼,尽量原状放好,其实那都是自欺欺人而已。

记得有一次捉迷藏,我就躲在酒缸边稻草堆里,几个表兄弟不知什么原因,是找不到我,还是忘了找我而去玩别的了,总之,好久没来叫我。我呢,还以为自己藏的好,他们找不到,时间久了,酒缸里的酒,不时地散发出其诱人的香味,我实在忍不住了,想想反正没人,就舀了一碗,偷偷的喝了起来,谁知内心作怪:反正没人看见,再来一碗……哪知家酿的酒,是新酒,虽说酒度不高,但后劲很大,不一会儿,就醉倒而昏睡过去了,倒在软软的稻草堆里,睡了不知道多久,后来才知道,外婆家里的人是喊破了嗓子,找遍了地方,急坏了一家子的人。等到晚饭时,舅舅到酒缸里取酒时,发现一双小脚露在缸边,才把我推醒。这个笑话,一直被家里人道至今。今日想起,也真是好笑好玩。

光阴如梭,孩童时代如梦一般。一晃而过,但记忆中的故事,却挥之不去,恍如昨日,愿此梦长存。

常言道:少思未来,老思过。*近我回忆这些,莫非自己也开始老了?但是我仍愿不断的回忆,因为那是我的童真,我的幼稚,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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