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酒文化糟蹋了生命和青春

2015-03-26来源 : 互联网

无酒不成席,中国的酒文化在这个春节再度掀起新**,交警查获的醉驾人数也随之攀升。2月25日,春节后*个工作日,淳安**就开庭审理了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从这些活生生的案例里,我们不得不敲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钟,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房某,平日在外地打工,过年一朝返乡,亲友见面倍感亲切,把酒言欢之时也把喝酒不开车的禁令抛诸脑后。大年初一这晚,酒过三巡后,他习惯性地骑上普通二轮摩托车携带同样喝过酒的老婆返家休息。途经某路口时被执勤交警要求查验酒精含量。一开始,房某夫妻都非常抗拒,牛气冲天:“你家过年难道不喝酒吗?这年头喝酒也算犯法了?!”经过交警的耐心劝导,房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后经抽血确认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拿到判决书的那刻,原本准备初七返工的房某,后悔不已,因图一时方便,既失去了自由,也耽误了年后的工作。房某的妻子懊悔地说:“早知道这个结果,我们喝完酒还不如花点*打车回家,无论如何都不该让他酒后驾驶啊!”

李某,一年前刚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队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罚款1000元,***扣12分的行政处罚。大年初三傍晚,他驾驶着**车准备去参加朋友聚会,途中被执勤交警测试酒精含量。**次呼气检测,李某的酒精值为92mg/100ml,李某直呼测试仪有误,要求再次进行呼气检测。第二次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值为91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李某低头念叨:“我今天中午是喝了一斤白酒,但已经过了4小时,我头不痛、人不累,怎么还是“酒精未散”啊?”

以上呈现的两个样本,只是醉驾案例的缩影。而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人正在或可能以身试法?

醉驾猛于虎,虽然三令五申,但为何以身试法者仍然比比皆是?是执法问题还是牵扯了心理意识问题?我们又能为这个庞大的“醉驾”人群提醒些什么?

淳安**曾经对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30名罪犯进行了问卷调查,被判前知晓“醉驾入刑”的罪犯仅占22.5%,大部分罪犯都对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一知半解亦或**不知。轻忽酒后驾驶之害的执迷不悟,折射出**百姓内心根深蒂固的认识误区是何等不易。

办理多起醉驾案件的淳安**吴法官分析说,喝酒会将人带进一种兴奋状态,从而让驾驶者产生复杂心理:一方面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产生盲目自信,另一方面又冀望自己成为查处酒驾的漏网之鱼。同时,家人监督意识的淡薄也对危险驾驶罪的屡禁不止造成一定推动作用。家人对酒后驾驶者不要开车的善意劝解有时往往能减少一起醉驾,甚至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每一次违法行为的开始与结束,其实都是理性与任性间的较量。刚性的法律既然已经制定并施行,就必然会发挥它引导和约束社会行为的作用,每一位公民理应严格遵守。柔性的酒文化应当被正面引导,万不能倚仗时间的久远而侵蚀法律。

斑驳年华,请多些理性,少些任性!任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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