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广告 “玩火”不如走心

2015-03-1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紧急叫停包括“名酒汇”在内的22条广告,称其内容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违规广告。

至此,在市场上“聒噪”了半年多的名酒特卖广告终于被清理出公众视野,而这一事件留下的思考却并未结束。长期以来,白酒行业总有某些广告营销行为,拨弄着公众的敏感神经,游走在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的边缘,这种广告营销固然能给企业赢得眼球效应,乃至一时的市场收益,但却是置行业利益于累卵之上。“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随着理性、规范成为白酒市场的发展主题,白酒广告当尽早远离“河边”。

扒一扒那些“玩*”的白酒广告

此次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叫停的白酒特卖广告,包括“名酒汇”“名酒面对面”“名酒**”“名酒***”“名酒品鉴”“名酒访”“名酒天地”“中华名酒行”“名酒在线”“优享生活”“老茂名酒堂”等多个节目。这些节目多采取主持人与嘉宾互动、商家现场促销等方式,宣传销售“茅台集团荣耀100纪念酒”“茅台53度酱香型**白酒”“五粮液——东方骄子贺岁酒”等产品。总局将之定性为“变相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且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问题”。

这类名酒特卖广告大量出现于去年7、8月间,其亮相之初便引起业界哗然,质疑其格调低下,混淆概念,扰乱了名酒价格体系和正常的市场秩序。但业内质疑反对的呼声并没有使其退出市场,随着白酒消费旺季的到来,名酒特卖广告反而声势愈旺,充斥视听。

对名酒特卖广告**出手的,是当事的名酒企业。茅台集团于早些时候发表声明,称部分媒体发布的是假冒贵州茅台酒广告,并公布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包括多家电视台在内的涉事媒体名单。茅台集团在《关于部分媒体播放或登载假冒“贵州茅台酒”虚假广告的公开声明》中表示,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电视台及相关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机构大量播放假冒“贵州茅台酒”广告,误导消费者错以为其推销产品是“贵州茅台酒”,**虚假宣传。“这些广告,安排表演者伪称‘茅台集团营销经理’等身份,强调其产品是‘茅台集团某某酒’、‘茅台某某酒’,其品质不逊色于‘贵州茅台酒’,或称之为‘茅台原浆酒’,更有甚者直接称其产品为‘茅台酒’。”实则这些产品与真正的贵州茅台酒有本质区分,是对消费者与企业权益的严重损害,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扰乱。

事实上,名酒特卖广告的“玩*”之处,不仅仅是假冒伪劣。在电视、电台中出现的名酒促销节目,其产品大部分具有合法资质,并非如茅台声明中所言的“假冒”名酒,而是各名酒企业的授权开发产品。这些具有正宗名酒“血统”的产品,往往利用消费者对名酒价格结构与品牌序列的认识不足,先将产品价值浮夸拉高,继而抛出“诱人”的低价,其对于消费者的暗示误导作用非常明显——名酒价格含有很大水分。如此“接地气”,置商业诚信、市场秩序、行业利益于不顾,对行业非但毫无益处,反而是莫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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