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总经理郝君辞职

2014-05-20来源 : 互联网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7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郝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副总经理何为民先生暂时代行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附: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7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郝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长春市委组织部(2014)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郝君先生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和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郝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和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郝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郝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3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6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鹏主持,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何为民先生暂时代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郝君先生近日收到长春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为了**公司经营工作的顺利发展,由公司董事长王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由副总经理何为民先生暂时代行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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