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1919恩怨:一切都需回到商业法则本身

2014-05-08来源 : 互联网

3月19日下午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红花郎事业部官方微博、**发布了针对昨日媒体报道郎酒**1919、以及1919回应的声明,见文末附件。这份声明十分简短,但不难看出背后的潜台词——郎酒真的“生气”了。

一切都需回到商业法则本身

厂商合作是在法律、法规和商业合同约束下进行的,之前郎酒内部发的通告,并非有太多不妥之处。很显然,上游企业有权利要求经销商在指定的区域、渠道销售产品,并且是按规定指导价销售产品。对于违约的经销商,对其实施处罚是没有问题的。就市场出现的问题,厂家有权利也有义务通过一些举措来得到修正。至于这种举措的修正效果如何,另当别论。

这次郎酒与1919再次对垒,跟去年9月份的故事并没更多新意,问题依旧。双方没有直接合作,1919销售了并非直接来自郎酒销售的产品,而是做二级、三级甚至层级更低的经销。而这个货源(绝大数是跨区域窜货),显然是郎酒公司难以接受的。对于1919来说,销售消费者喜欢的商品,是它的条件反射;如果还能源源不断得到低价产品、还有很大的销量,也显然是一件美事,难以割舍。如果彼此心照不宣,就这么继续也不是不可以,事实上这种情况也持续了很长时间。

此番郎酒再出杀手锏,处罚违规经销商,在我们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1919的终端价格标志性意义太过明显,已经成了郎酒零售价格的*大影响指标。如果这种价格**终端不得到修正,难以清理市场价格。3月18日,针对郎酒的内部通报,1919高调地发布了“回应”,这份回应文字上亲切朴实,给郎酒来了提出好几点建议,却让郎酒万分窝*——我自己内部的事情,我管理我的经销商队伍,我跟你没关系……

有意思,双方扛上了,又成吵架了。

对此,正如去年9月双方的那一战,《酒业总裁参考》的观点:一切都还是要回到商业规则上。今天的1919,随着这两年的快速发展,已不是相对于大象级生产企业的蚂蚁企业。1919要上市,要全国化扩张,要有更大发展,需要在行业树立更为正面、积极的形象,既要在商业模式上积极精进,同时也要更为审慎地面对媒体,尤其是一些乐意炒作的媒体。一时,语言上的强势、得势,对企业形象并非都是好事。而郎酒需要通过更为有力的措施,解决目前价格问题,而非单单处罚几个经销商(就我们观察,目前红花郎的市场价格已经开始回升,包括1919的售价,基本回升了约20元。)。现在的问题跟去年一样,1919还真不是市面上红花郎售价*低的终端。1919同样需要通过更为合适的渠道,双方都乐意看到的方式,进行又助于双方解开疙瘩、顺畅合作。

郎酒和1919,彼此别再帮媒体制造炒作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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