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小长假刚结束,北京市就**在厉行节约上狠下功夫。昨天,北京市财政局同时发布《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5项通知,严禁党政机关超支办会、超支培训、以考察之名公款出国,甚至细化到在会议用餐中不上**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议伙食费*高不超150元
控制了会议的举办场所和会期,会议费用也得严格把控。通知明确,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区县转嫁或者摊派。
会议费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具体而言,一、二类会议支出总额为55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300元/人天、伙食费150元/人天。三类会议支出总额为45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240元/人天、伙食费130元/人天。各项明细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但伙食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会议用餐不得上烟上酒
记者注意到,在会议用餐上,此次文件给出了详细的细则,不仅强调各类会议的伙食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还规定会议用餐上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同时,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