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机场征地 搬迁坟墓补偿1200

2014-05-04来源 : 互联网

苍龙街道办事处、高大坪乡、大坝镇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及仁府函【2012】202号文件的规定,仁怀茅台机场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为有序推进仁怀茅台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机场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请亲属积极到指挥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坟墓地址、数量、与亲属关系、亲属信息(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前两项要与身份证相符);

二、坟墓亲属在外地居住或务工的,坟墓所在地的耕地或者林地的主人与坟墓亲属联系,并转告公告事项;

三、坟墓亲属务必于2014年5月1日前将坟墓自行搬迁完毕;

四、每所坟墓补助1200元(含人工、棺木、墓地等各项费用),在公告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所坟墓给予500元奖励,逾期搬迁的,不予以奖励;

五、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无主坟进行处置,由坟墓所在地的村委会组织搬迁;

六、搬迁坟墓必须进入公墓,否则不予以兑现补助和奖励;

七、在坟墓搬迁前三天,将搬迁的具体时间告知仁怀茅台机场建设指挥部群工办,以便于采集坟墓搬迁前照片,搬迁后联系指挥部群工办,采集新坟墓照片;

八、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联系人:孟天国电话:1301741751415085645538

李德乾电话:15085545848

特此通告

2014年4月14日信息来源:仁怀市茅台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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