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15日,省公安厅在“一号行动”**查处4000多起酒驾案件,其中公职人员酒驾案件有76起。那么公职人员酒驾如何处理?不论群众还是公职人员,一视同仁,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公职人员酒驾案例
11月5日晚,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一起醉驾案件,当时武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在鹤壁市淇滨区钜桥十字路口被查到酒后驾车。11月6日1时10分,送检血液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166mg/100ml,为醉酒驾驶。初步了解当事人为浚县气象局局长助理。
公职人员酒驾如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11月5日至15日,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冬季集中整*“一号行动”,**查处酒驾、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突出交通违法。省交警总队规定,凡查获公职人员**酒驾的,半小时内上报总队,逐一登记,跟踪督办,**“说情风”。
据统计,11月5日至15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4213起酒驾案件(含醉酒驾驶565起、酒后驾驶3648起),其中公职人员酒驾案件76起(醉驾30起、酒后驾驶46起)。
11月9日14时50分许,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车案件,司机李某某系郑州市港区邮政快递大队大队长,同车人员用石头袭击执勤交警,被制服并移送派出所处理,驾驶人李某某被依法处理。此事经曝光后,不少网友留言称支持公安交警严查酒驾。省公安厅方面昨日对外宣称,“特别是对**酒驾的驾驶人,不论群众还是公职人员,一视同仁,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