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五粮液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54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昨日晚间,五粮液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收到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五粮液提起的民事诉讼案,已经被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于此次民事赔偿诉讼,接受记者采访的五粮液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尊重法院判决,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五粮液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的诉讼,还要从五粮液当年受到证监会的处罚说起。2011年5月28日,中国证监会做出对五粮液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而目前,投资者提出索赔请求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没有法定理由而未在此期间提出索赔的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胜诉权利。此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而对于此次投资者的诉讼案中涉及到的人数和索赔金额,一位接近五粮液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案的诉讼人数和金额均低于早前外界的预测,应不会影响五粮液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不大。
五粮液的违规行为暴露的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证监会的处罚,五粮液在公司治理方面得到了积极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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