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2015-09-26来源 : 互联网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贮存、勾兑而成,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浓香型白酒色泽: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浓香型白酒香气: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的浓香型白酒属优级,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浓香型白酒属一级,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香型白酒属二级

浓香型白酒口味: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悠长浓香型白酒属优级,较绵甜爽净,香味谐浓香型白酒属一级,入口纯正,后味较净浓香型白酒属二级。

浓香型白酒风格: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浓香型白酒属优级,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属一级,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二级。

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

2、酒精度40.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3、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标签: 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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