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规范白酒生产秩序,尤其是对于白酒小作坊,更是明确“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据了解,白酒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设施设备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从事固态法白酒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县级食药监部门要对本辖区的白酒小作坊进行普查登记,并建立监管工作档案,除了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外,还要对环境场地、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拍照或摄像存档,并做到定期公布。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销售预包装白酒的应当加印或加贴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信息包括白酒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原辅材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同时,白酒小作坊负责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须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白酒进行检验,并建立进货查验、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数量流量等相关记录,记录信息至少保存两年。
尽管近两年白酒业呈下滑趋势,但贵州白酒仍期待以质取胜,各相关部门对白酒业的监管愈发严厉,白酒小作坊、散装酒成**监管对象。业内人士表示,小作坊自我约束力较差,为牟利常以低成本购入不合格酒精,这种酒甚至可能威胁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个别小作坊还以次充好,假冒“品牌酒”,在破坏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对消费者人身健康造成威胁。欧阳维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