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酒吧发生纠纷 被人咬一口不得不人流

2014-11-05来源 : 互联网

在酒吧里以为一点小纠纷,两位女士大打出手。情急之下,小丽咬了小蓉一口,可谁也没料到,这一口却把事情闹大了。小蓉身怀有孕,因为害怕打狂犬疫苗导致胎儿畸形,不得不选择了人工流产。孩子没了,小蓉也将小丽告上了**。

因为孕妇因让座位引发打斗

事情发生在一年多以前,去年5月20日傍晚,20多岁的小丽与几个朋友在渝中区一家酒吧玩耍。正在大家尽兴的时候,年龄相仿的小蓉也来到酒吧。

看到小丽正坐在自己男友旁边,小蓉便示意小丽让一下位置。小丽当时就有些不高兴,但又不好当面发作,于是转身就走了。

可没想到过了不久,小丽又回来了。小丽当场就表示,“小蓉太不给面子了!”于是当场要求小蓉向自己道歉。

小蓉自然不答应,双方便起了争执,*后大打出手。而在争斗中,小丽情急之下,在小蓉的大腿上咬了一口。

孕妇打疫苗害怕胎儿畸形

后来经过检查,小蓉右侧大腿被咬伤后发生了感染,需要注射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可更大的一个问题来了:小蓉是一名孕妇,医生和家人都提醒,打了疫苗后,会对胎儿有所影响,严重的话可能致胎儿畸形。小蓉*后被迫进行了人工流产。

原本去酒吧为了开心的,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打斗。*后还因为这“一口”,孩子也不得不……一想起这些,小蓉很是气愤。于是她将将小丽诉至**,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000多元。

咬人者承担80%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小丽却只认可300元的医疗费。被告小丽一方辩称,打架时是互相动手,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审理认为,小丽与小蓉在酒吧玩耍过程中因琐事发生纠纷,小丽在已先行离开的情况下,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返回与小蓉继续产生争执,且动手打人并造成一定伤害,小丽应对小蓉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小蓉亦未克制自身情绪,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过错。故酌定由小丽对小蓉的损失承担80%赔偿责任,小蓉自行承担20%责任。

而对于小蓉接受终止妊娠手术产生的医疗费及接受疤痕***疗产生的医疗费,小丽虽不予认可,但结合小蓉的伤情和接受狂犬疫苗注射的情况,可以认定该手术和*疗与其被咬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上述费用予以主张。

不久前,渝中区**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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