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山东省证监局提出要求张裕A(000869.SZ)在商标问题上整改以来,在过去的近2年多时间里,张裕A和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裕集团”)的商标权属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根据2012年张裕A的中报显示,上半年,张裕A营业收入达30.13亿元,商标使用费5572万元,而2011年,公司付给控股股东张裕集团的商标使用费达1.1亿元。
公司表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本公司的资产尚不够完整,部分商标和**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仍为控股股东所有。
2010年,张裕A在面对***的责令时出具整改方案称:“待张裕集团的‘解百纳’商标权属纠纷问题解决后,公司将与张裕集团抓紧协商,采取合适的方式,争取早日解决‘张裕’等商标的权属问题,以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据了解,张裕A在2010年就已赢得解百纳的商标权。
对于迟迟不解决与控股股东的商标权属问题,公司回应称,商标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目前还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目前张裕A按照使用张裕和解百纳商标的产品销售收入的2%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