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到底有没有使用年限,国家不是规定只能用两年吗?为啥现在很多2009年、2010年生产的啤酒瓶还在使用?”很多市民在喝酒的时候发现酒瓶都有超期服役的现象,同时他们也会担心**的危险。
“22日晚上,我和朋友聚会时,买了一箱青岛冰纯啤酒。我无意中看到其中一个啤酒瓶上标有‘B2009’字样。随后我又拿出几瓶查看,发现还有两瓶2010年和2011年的,我记得国家有规定,啤酒瓶使用年限为2年,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很容易发生**。”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走访太原市小店区多家酒水超市和商店后发现,超期“服役”的啤酒瓶还真不少。在坞城路西吴批发市场一酒水批发超市内,记者仔细观察货架上啤酒瓶的底部发现,虽然酒瓶上都标有“B”字样,但日期却大不一样,其中有两瓶啤酒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另有多瓶啤酒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
“我们目前执行的是1996年**的《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在标准中针对限制啤酒瓶使用期限的这一规定属‘建议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因此‘过期瓶’还是经常看到。”